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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温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温州海关第二技术业务用房5~22楼 实验室基础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州海关第二技术业务用房5~22楼实验室基础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FCG2024-0010

项目名称:温州海关第二技术业务用房5~22楼实验室基础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947.60405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7.60405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温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大楼因为业务需求,需要采购一批实验室台柜、通风柜、仪器台、洗眼器、供气路系统等。主要包括:通风柜、万向罩、原子吸收罩等排风设备电动风阀,以及与主管道的对接;15~16层供气路安装及19至21层气路管道的对接等等;中央台、边台等实验室台柜的水电对接;不包含通风系统工程的调试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等内容。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联合体形式预留,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结算金额的40%给一家中小企业承担,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可以独立投标;若投标人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中存在大型(或中型)时,必须和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的组成家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①若联合体由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中存在大型企业的投标人和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组成,则该联合体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承诺“联合体成员中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公司名称)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将承担结算金额40%的工作内容”;②若联合体由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中存在中型企业的投标人和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组成,则该联合体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承诺“联合体成员中自身拟提供货物的厂家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公司名称),将承担结算金额28%的工作内容”。注:属中小微企业的厂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若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可以通过相应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承诺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任一方)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子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级别,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家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温州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

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3楼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对)。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任一方)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级别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子项目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级别,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

注: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2.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http://zhanjiang.customs.gov.cn/),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ayyifa.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人民大道中路54号        

联系方式:杨小姐、0759-3251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眺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人民大道中45号祺祥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邱工、0759-3289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工

电 话:0759-3289979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docx